研究院企业组织形式都有哪些?
设立个人独资研究院注册规定:有一个投资者没有其他股东,投资者个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。工商注册上不体现注册资金。
2.集体所有制研究院注册规定:股东在两个人以上,股东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承担有限责任。规定实缴验资
。
3.普通合伙研究院注册规定:股东在两个人以上,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。股东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。
4.有限合伙研究院规定:股东在两个人以上,股东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。占股比例最大的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占股比例小的承担有限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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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元帝时期(公元前33~48年),黄门令史游著《急就章》载有的参名为中国,也是世界有据可查的最早文献记录。东汉的《神农本草经》列人参为上品。后汉·张仲景的《伤寒论》、魏·华陀的《中藏经》、唐·孙思邈的《千金备急方》、唐·甄权的《药性本草》、唐·苏敬的《唐本草》、宋·时华子的《诸家本草》。元·李东垣的《用药法象》、明·张介宾的《景岳全书》、明·李时珍的《本草纲目》、清·陈士铎的《本草新编》等医书中,都载有人参的药性和应用人参配伍的处方。《石勒别传》记载:"初勒家园中生人参,葩茂甚"。石勒系西晋时后赵主,羯族(匈奴之别支)人,少时居上党武乡(今山西省襄垣县西北),以行贩为业。石勒为行贩人参而将野生人参变为人工栽培。据此考证,可以认为中国人参栽培能追溯至西晋末年,距今1660年以上。清朝乾隆至同治年间,人参栽培发展迅速,规模逐渐扩大。